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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为买房实为炒房 法律当然不保护

海峡导报  2017-04-10 11:01

[摘要] 房产中介人员利用自身优势从市民手中购买房屋,然后准备在办理房屋手续时过户给第三方。卖房者发现后提出解除合同。日前,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审判区经审理后,认定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不成立。

房产中介人员利用自身优势从市民手中购买房屋,然后准备在办理房屋手续时过户给第三方。卖房者发现后提出解除合同。日前,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审判区经审理后,认定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不成立。据悉,塘沽审判区最近对17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认定为“名为买房,实为炒房”的行为,依法认定合同不成立。

这样的判决可以说使得大家拍手称快!通过相关调查,非常明显地证明中介人员当时的真实意愿不在于购房,而在于炒房,从中获得利润。这样的行为不被法院所支持,其诉求得不到法院的肯定,应该给法院点赞!

由于地产行业的巨大利益驱使,很多炒房者因自己掌握的独特资源而大发横财,对此类行为一旦坐实的话,法律实在没有对他们进行保护的理由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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