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摘要] 昨日,市财政局、市民政局联合下达2016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通知,1000万元省级救灾资金将专款专用于台风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。
昨日,市财政局、市民政局联合下达2016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通知,1000万元省级救灾资金将专款专用于台风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。
经省政府同意,省财政16日下拨2016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6000万元,其中厦门1000万元,救灾资金专项用于救助台风“莫兰蒂”受灾群众。市财政局、市民政局联合下发的通知显示,这1000万元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分配到各区,具体为:同安区、翔安区各330万元,集美区80万元、海沧区50万元、湖里区60万元、思明区150万元。通知要求,各区要抓紧组织实施,专款专用,要按规定加强监管,确保该项补助用于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所需支出,不得挪为他用。(日报记者 詹文 通讯员 张贤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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